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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权必须经登记才能设立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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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权必须经登记才能设立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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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
什么人
2020-12-18 11:22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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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--物权编
第三百六十六条: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
第三百六十八条:居住权无偿设立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设立居住权的,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。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。
第三百六十九条: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。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三百七十条: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,居住权消灭。居住权消灭的,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。
登记是居住权设立的必经程序。现实中,为了切实保障居住权人生活和居住的需要,应当及时办理居住权登记。同时,如果他人恶意通过哄骗胁迫等方式获得居住权,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也
可以
通过主张该居住权没有经过登记而不具有法律效力,来维护自己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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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神点评
3
zm6094115
2021-1-10 17:44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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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厉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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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粉丝
7 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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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66666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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柠檬冰苏打
7 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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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好我喜欢的是天体物理学和量子力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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